受養子女來港就讀
持有有效香港居留簽證的外籍人士的直系親屬(配偶及 18 歲以下未婚子女)可申請「受養人簽證」。每位申請人透過人才計劃或工作簽證申請簽證時,必須證明及擔保受養人與申請人的關係,並可以同時(或之後)為各受養人申請「受養人簽證」。
所有受養人都有資格在香港學習,無需單獨申請學生簽證。受養人簽證允許 18 歲以下未婚子女在香港接受優質教育,參與各種課外活動,並在多元文化環境中生活。值得注意的是,受養子女可申請入讀香港所有學校,包括官立學校、資助學校、直接資助計畫學校、國際學校、私立獨立學校及其他私立學校。不同類型的學校提供不同的課程和學習模式。
受養人在香港的逗留期限與主申請人的逗留期限掛鉤。受養人不論年齡大小,只要仍保留主要簽證持有人的受養人身份,便可申請簽證延期以完成學業。在香港連續居住至少七年的受養人如果符合條件,可申請香港永久居留權。
如欲了解更多詳情和申請程序,請訪問 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