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养子女来港就读
持有有效香港居留签证的外籍人士的直系亲属(配偶及 18 岁以下未婚子女)可申请「受养人签证」。每位申请人透过人才计划或工作签证申请签证时,必须证明及担保受养人与申请人的关系,并可以同时(或之后)为各受养人申请「受养人签证」。
所有受养人都有资格在香港学习,无需单独申请学生签证。受养人签证允许 18 岁以下未婚子女在香港接受优质教育,参与各种课外活动,并在多元文化环境中生活。值得注意的是,受养子女可申请入读香港所有学校,包括官立学校、资助学校、直接资助计画学校、国际学校、私立独立学校及其他私立学校。不同类型的学校提供不同的课程和学习模式。
受养人在香港的逗留期限与主申请人的逗留期限挂钩。受养人不论年龄大小,只要仍保留主要签证持有人的受养人身份,便可申请签证延期以完成学业。在香港连续居住至少七年的受养人如果符合条件,可申请香港永久居留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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